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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正宾馆总支委员会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余党校是在党总支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积极争取培养优秀骨干加入共产党,并为学校业余党校输送积极分子的精神,同时打造先进企业文化而成立的业余培训机构。
第二条 适用对象:圆正宾馆总支范围内各企业全体正式在编职工(不区分编制)。
第三条 原则: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原则;
以学习和培养相结合为原则;
以倡导创新、服务、发展理念为原则;
以自觉参与与积极引导相结合为原则。
第四条 业余党校每年举办一期,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为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设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骨干的业余党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业余党校的管理和运行。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宣讲、综合三个工作小组。
组织工作小组负责对参加业余党校学员的甄选、组织;
宣讲工作小组负责业余党校课程的设置、学员活动的安排、授课及外教的选聘等工作;
综合工作小组负责对外宣传报道、联络协调等沟通工作。
第三章 学员资格及甄选
第七条 业余党校学员应具备如下资格:
1、属圆正宾馆总支范围内各企业正式在编职工;
2、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上进心;
3、工作敬业勤勉;
4、有无私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5、能顾全大局,严于律己。
第八条 甄选程序:
1、有意愿参加业余党校的员工可自行或由推荐人推荐到各党支部或党支部指定的企业/宾馆联络处报名;
2、由业余党校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员工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工作小组将审查合格名单报综合工作小组,由综合工作小组拟定当期培训学员名单。
第四章 培训学习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 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
1、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基本知识;
2、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
4、时事政治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5、党的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自觉奉献教育等。
第十条 培训学习方式:
1、由讲师团教员讲解;
2、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3、参观学习;
4、座谈、交流、讨论等。
第五章 考核考察及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培训学习期满,学员应参加考核。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 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纳入党总支组织部门重点培养考察序列,考核、考察结果作为选送进入学校业余党校学习的依据。
第十三条 考核、考察结果报送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经营管理干部任用和人才储备的参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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