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党委发〔2011〕72 号,以下简称《规定》)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出发,就加强和改进企业党支部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党支部要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学校党委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的战略考虑,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
二、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持与配合本单位做好生产与发展各项工作。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力和利益。支部所在单位教职工晋升职称(职级)、干部提任和各类奖励申报等事项,应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各企业党组织书记应参与讨论和决定所在单位各项重要工作。
三、加强对党员、群众的关心、帮助和服务,积极推行党支部“五个必访”: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党员工作学习生活遇到困难时必访,党员党组织关系变动时必访,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党员有情绪或意见时必访。各单位应安排好党员、群众生病住院慰问和困难补助相关经费。
四、加强对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建设。通过组织举办培训会、交流会等,提高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在选拔企业干部时,重视选拔有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特别是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突出的干部。有意识、有计划地推荐后备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在职党支部书记应明确岗位聘任层级、业绩津贴;退休、内退党支部书记补贴每年500 元通讯联系费。
五、按照学校标准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按在职职工党员每人200 元、离退(含内退)休党员每人150 元,足额安排党支部活动经费。各支部要通过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支部建设,促进党员素质提高。支部开展活动要有记录,凭发票报销,并每年向党委备案。
六、建立和落实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支部。要紧密结合产业与后勤工作实际,采取指定学习内容,先自学,后交流的方式,提高学习的效率。力求学有所获,读有所得。
七、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党支部要将开展组织生活等活动的情况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并于每年年末将其送交公司党委。《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将作为今后“五好”党支部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五好”党支部建设。第1 年试点,制定具体标准;第2~4 年全面普及,力争全部达标;第5 年回顾总结,形成长效机制,5 年内完成“五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建设的目标。
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党委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